- 索 引 号: FJ00123-0810-2025-00029
- 文号: 闽中医药函〔2025〕2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5-04-10
- 标题: 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晋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评审结论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公布晋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评审结论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晋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评审结论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
时间: 2025-04-14 11:21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2〕41号)及泉州市卫健委上报的评审材料与公示结果,经复核,现将晋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评审结论公布如下:
晋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为二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证书有效期为2025年4月—2029年4月,编号ZXEJ413052。
请晋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针对等级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泉州市卫健委、晋江市卫健局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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